2015-01-17 | 
旅管家小编 | 文章来源:
旅游圈
| 行业评论
【摘要】我国将从今年开始分级建立游客旅游不文明档案,制定并实施《游客旅游不文明记录管理办法》,航空公司、旅行社、旅游饭店等联动,形成游客旅游不文明信息通报、追责机制。
原标题:温星君:建立游客不文明档案及追责制度要考虑的几个问题
【背景】我国将从今年开始分级建立游客旅游不文明档案,制定并实施《游客旅游不文明记录管理办法》,航空公司、旅行社、旅游饭店等联动,形成游客旅游不文明信息通报、追责机制。
国家旅游局局长李金早昨天表示,文明旅游关乎国家和民族形象,体现公民素质,虽然引起各方面关注,但还没有成为广大游客普遍习惯,还没有成为旅游经营者自觉倡导。国家将坚决惩治旅游不文明行为,抓住典型案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国家旅游局将通过手机短信,使游客一踏上境外旅游目的地,就能收到文明旅游短信提示。各旅行社将做到出境旅游管理审核培训责任到位,行前说明提示到位,领队履行职责到位。国家旅游局将协调相关方面,对不文明旅游者依法处置,并制定追责制度。
建立游客不文明档案及追责制度要考虑的几个问题
建立游客不文明档案及追责制度是最近旅游界的热点话题。这是弘扬文明旅游的重要举措之一,与亚航闹机等多起事件联系起来看,也是与时俱进、剑有所指的针对性措施,其重要性和必要性毋庸赘言。
游客不文明档案属于旅游信用信息的范畴,其征集、整理、使用应遵循征信管理的一般规律。从征信管理的角度看建立游客不文明档案及追责制度,起码要考虑几个问题。
一、信息如何界定和提供
简单来说,就是怎样界定游客的行为不文明,哪些不文明行为应该被记录在案,又由谁来提供这些信息。关于文明旅游,我们有倡议书、提醒语、行为指南和行为公约。每个人都大概知道文明旅游行为的概念,但是这个概念边界始终模糊,也确实难以逐一定义。还有一个难题是,谁反映的不文明行为才会被记录在案。在跟团游中,领队、导游履行引导游客文明旅游的职责,及时劝阻不文明行为,但是如果发生不文明行为后,仅由领队、导游调查、反映和提供信息,将会面临甄别难、取证难、操作难等尴尬局面,容易引起其他纠纷。对于自助游的游客,其不文明信息的提供者还有可能发生过度采集信息、未妥善管理致信息外泄、重复报送影响信息质量等不规范操作,甚至侵犯个人隐私的不道德操作。因此,应当重点研究如何规范提供不文明信息的主体和客体。建议提供不文明信息的主体(信源)限定在依法设立的公安机关、旅游相关机构、航空管理机构、驻外领事馆等机关企事业单位。
二、内外兼修
由于媒体曝光的多起游客不文明行为都发生在出境游中,给很多人的印象是游客在外国丢了中国人的脸,好像在国内景区随地吐痰就不那么丢脸似的。甚至很多人的关注点并不在不文明行为本身,而在于丢脸上。我们在建立游客不文明档案及追责制度时,如果侧重于管理出境游的不文明行为,则可能加深这种误解。因此,建议游客不文明档案的覆盖范围包括游客在境内外旅游活动中的不文明行为。
三、建立与不文明行为相对应的机会成本指数
只记录、只通报当然力度不够,还要通过制度规范,引导旅行社、饭店、景区等对记录在案者实施分级分类的惩戒措施。但是我想指出的不光是惩戒力度的问题。而是要建立与不文明行为相对应的机会成本指数,约束行业服务行为,使游客能够通过明确的标准,判定自己在旅游活动中做出不文明行为的机会成本,使不文明档案的约束功能有效转化为游客的主观能动,更有利于营造文明旅游氛围。
四、申诉与信用重建问题
不文明档案及追责制度是“术”,倡导和规范文明旅游才是“道”。为了不偏离这个“道”,一是要设置异议处理功能。对有异议的,游客可提出异议申请,要求作进一步的情况核实和仲裁。二是要设置记录期限,给予改过机会,达到“救病治人”的目的。